执行动态丨挪用他人赔偿款买车?法院:已追回!
“感谢法官帮我追回赔偿款!”炎炎夏日,难挡执行脚步,高温酷暑,难消执行决心。秭归法院执行局干警用汗水和热情诠释责任与担当,竭尽全力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于近日收到当事人接连送来的两面锦旗。
2021年,谭某因擅自挪用继父周某的赔偿款购买车辆被周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谭某于10日内向周某返还赔偿款,谭某不服法院判决在申请上诉、再审和检察监督均被驳回后仍不履行返还义务,无奈之下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谭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同时联系谭某告知其尽快履行返还义务,但谭某不为所动,拒不执行态度明显。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谭某名下除其用赔偿款购买的车辆外再无其他财产,为尽快追回周某的赔偿款,保障周某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将谭某的车辆进行扣押变卖,所得价款却仍不足以赔偿周某全部损失。
在第二次上门寻找谭某时,执行干警把握情与法的界限,一方面跟谭某推心置腹长谈,耐心细致劝导;另一方面严肃告知谭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释明利害关系。最终,谭某意识到自身错误,当场筹措资金一次性支付了剩余款项。
利民之事 丝发必兴。秭归法院始终牢记“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已成功执结421起涉及民生、经济等各类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595万余元。下一步,秭归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采取财产查控、信用惩戒、司法拘留等执行措施,严惩拒执行为,以高效的执行质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