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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事业 无私奉献的好法警

——记三等功获得者司法警察屈万海

时间: 2012-11-13 10:45

   

地处长江三峡坝上库首的秭归县人民法院有一位忠于事业,无私奉献,淡泊名利,工作兢兢业业的好警察,他就是秭归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三级警督屈万海同志。该同志是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勇,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训练有素的司法警察,他在工作中率先垂范,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只讲奉献,不求索取,认真履行警察职责,为法院审判工作保驾护航作出了突出贡献。

从一名好法官到一名好警察

屈万海同志出生在一个偏僻山村的贫困农民家庭,同许多同年人一样,少年时期吃不饱穿不暖,为生活所迫随同父母流离他乡,从小艰苦的生活磨练了他的意志,从小认真学习。1989年8月从宜昌地区工业学校被分配到秭归县人民法院工作,在学校学的是电气自动化控制专业,分配到法院从事法律工作,完全从零开始,白天工作,晚上自学,很快取得了法律专业的专科、本科学历,掌握了各门法律知识,适应了法院审判工作,1992年1月被任命为秭归县法院助理审判员,从事法院审判工作,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好法官。自审和参加审理的案件380余件无一错案和不合格案件。1993年5月,由于工作的需要,法院党组安排屈万海同志担任法警工作,他成为了一名司法警察。

法警工作一般人认为是“站岗放哨收发文,执行提押枪毙人”,干审判人员不干的事,没意思,不实惠,低人一等。部分法警在岗位上不安心,工作不顺心,值勤不尽力。法警队伍中有许多人都离开了该行列。许多人都劝屈万海,在法院当法官至高无上,还要钻进法警这个刺窟窿里去了。屈万海同志不是这样认为的,他认为是金子放在哪里它都会发光,哪里工作需要就到哪里去,法警工作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审判机关的正常秩序不可缺少的武装力量,是一种特殊的事业,是一种高尚的岗位。正因为他有这样高尚的认识,平时注重理论学习外,加强军事素职训练,在训练中刻苦认真,模范带头,很快成为了法警队伍中的一名行家理手,成为了一名好警察。

干一行,爱一行,爱岗敬业

屈万海同志自从1993年5月干上法警工作,一干就是十三年,没有丝毫怨言。先后在两河法庭、茅坪法庭、凤凰山法庭、执行庭、刑事庭、民事庭等部门从事法警工作,无论在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工作作风扎实,任劳任怨,爱岗敬业,深受领导和同志们好评。屈万海同志多年来在法警工作岗位个炼就了一套“耳听审判,眼盯罪犯,气贯全身,控制局面”的过硬本领,做到了“人犯紧张我不慌,场内混乱我不乱,危敌在前不怕险,确保安全为审判”为法院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屈万海同志在从事刑事审判的值庭、提押、还押、看管被告人的过程中,做到了“五严”,警卫法庭“值庭严”,保障审判工作秩序,提押人犯“手续严”,防止提错被告人,押解人犯“监视严”,防止人犯脱逃,看管人犯“看守严”,防止串供、自伤、自残、自杀,审判庭上“规范严”,防止被告人有任何危害法庭安全行为发生。正因为有屈万海同志的“五严”,在他所押解的500多名刑事被告人无一人脱逃,串供,自伤,自残,自杀等事件发生。在审判工作中,他带为审判人员提出合理的安全防范建议,被审判人员能吸以采纳。如刑事审判庭在审理望开东职务侵占、贪污一案时,被告人望开东系省人大代表,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很大,由于准备工作不足,开庭时,旁听群众达数百人,将法院办公场所围得水泄不通,值庭法警当时只有两人,严重警力不足,屈万海同志边向大队请求增派警力,边向审判长提出建议,将审判庭临时迁到法院机关大门外,以便满足广大群众旁听,更好地向社会作宣传。该建议被审判长采纳后,屈万海同志第一个想到是必须设立审判禁区,安排审判人员进出最理想位置及押解路线,仅用3分钟时间将一个临时审判庭的安全保障落实到位。开庭时,室外温度高达40度,屈万海同志如铁塔般守在审判区内,汗水将其衣服全部打湿,他没有撤离半步,直到庭审结束。他这种过硬的军事作风和顽强的战斗力并非一日之功能做到的,靠的是他平时训练有素的基本功,靠的是他年复一年的艰苦训练,靠的是他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屈万海同志在参与执行案件过程中,讲究司法礼仪,文明用语规范,注重警容警貌,做到举止文明,衣着整洁。在采取强制措施时,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讲究工作方法,能妥善处理各种矛盾,慎用警械具,不滥用职权,滥施强制措施,在他参与的2500多种执行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他与执行人员并肩作战,不分日夜,不分天晴下雨,不怕山高路远,总在最危险,最紧要的关头,冲锋在前,置自己的生命与不顾,也要保证执行人员的安全。如在协助归州法庭办理被执行温育之一案时,被执行温育之当时不在家,屈万海同志与执行法官步行三公里在其责任田找到被执行人,当时被执行人正在田中挖苕,看到执行法官到场,因其对该案的判决不满,仇视该执行法官,便手举锄头冲向法官面前,正准备用锄头向法官头部砸去,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屈万海同志一个箭步上前用手挡住了下砸的锄头,熟练的将被执行人手中的锄头夺下,并向他宣讲有关法律和政策,半小时后,被执行人情绪得以平静才答应回家,便提着锄头要求执行法官走在他前面他才回家,机警的屈万海同志担心途中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有不轨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果断提出自己走在前面,法官走在最后,这样在确保法官安全的情况下,将被执行人带回家,途中被执行一直扬言“今天搞得好就好,搞得不好我就杀掉你们几个去坐牢”,到被执行人家后,屈万海同志寸步不离被执行人身边,被执行人到哪就跟到哪,执行法官刚开口讲话,被执行人便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屈万海同志两步跑到他厨房门上,将其拦住,一个空手夺白的擒敌动作将被执行人制服,在审判长的指令下将其拘留,屈万海同志当时手被划破,鲜血直流,他忍着剧痛将被执行人制服为止。象这样在执行中的突发事件,屈万海同志遇上30多次,每次他他都冲锋在前,化险为夷,难道他的生命不重要吗?不是,生命都一样重要,只是他爱岗敬业的精神在支持他忘我地工作。

安心送达    无私奉献

由于秭归法院移民迁建,法院所负基建债务达1000余万元,法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压缩一切办案经费开支,度过难关,尽早尽快偿还基建债务,法院文书送达经费也要压缩,原法院送达是一台专车,三人送达,每月送达补助经费1500元,改为不安排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专人送达,每月经费800元包干,这对于山大人稀,案件数较多的秭归县法院来说,这点送达包干经费是远远不够的,这一难题是无人揭榜,确实经费困难,难以保证送达任务的顺利完成,法警大队将这一任务安排给屈万海同志来完成,屈万海同志欣然赴命,没讲任何条件就接受了该项任务。两年来共送达各类法律文书6786件,当天送达率在90%以上,因他及时的送达,使法院每个案件审理期限缩短了五天,大大提高了法院审判案件的速度,为法院审判提速做出了巨大贡献。他能圆满完成任务,与他克难奋进,无私奉献是分不开的。

克服经费困难,多走路。屈万海同志在面临送达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自定在五公里范围送达的文书实行步行送达,以节省交通费的开支。两年来,屈万海同志靠步行送达的文书2700余件,节约交通费开支5800多元,步行路程7000余公里,长年累月的步行,日晒雨露,使他变得苍老了许多。夏天他的皮肤被烈日晒得乌黑发亮,冬天他的皮肤被寒风吹得皱口裂缝。常常是天晴一身灰,雨天一身湿。经常起早摸黑赶路程,办公室里的空调未享受过,纯净水没有使用过,走累了,热了树阴下是他歇息之处,口干了,舌燥了,池边溪旁是他的饮水之处。

克服家庭困难,保送达。屈万海同志家有多病的十岁小孩,妻子下岗在外做临工。父母年岁已高在当阳老家居住,家里条件非常困难,为了法院的送达工作,他常处在外奔波,家里重担全落在妻子身上,妻子又要在外做工以弥补养家糊口之困难,儿子长期在家无人照管。去年7月的一天,他的小孩放学回家途中遇暴雨,不知事的小孩被雨水将全向身淋透,当晚发了高烧,儿子一人在家吃一包快餐面就上床睡了,深夜零点钟,儿子电话告知他头痛难受,盖了两床被子还觉得很冷,妈妈不在家,儿子在电话中苦求:“爸爸,你在哪里呀,快回来看看我吧,我到底怎么了,我实在忍不住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远在磨坪乡的屈万海知道,儿子向往常一样发了高烧,他心急如焚,只得求助年过7旬的岳母将儿子送到医院,经医生检查,他儿子已烧成肺炎必须住院治疗。屈万海知道儿子现在需要他,但他第二天必须把远离磨坪乡50多公里路送甲山村黄国银的一份文书送到,该文书的送达不容耽搁,直到第二天晚上七点多钟,屈万海才赶到卫生院,看到奄奄一息的儿子正在输液,儿子毫无气力地说“爸爸,你是不是不要我了?”站在病床旁的岳母责怪他吼道:“你只晓得送达,送达,你的儿子难道真的不要了?那么你这个家还要不要呢?”面对儿子的衰求,岳母的责怪,屈万海只有含泪忍受,他知道上愧于父母,抽不出时间照顾他们,没有尽孝道,作为丈夫愧于妻子,不能为她分担一点家庭负担,下有愧于儿子,没有很好地呵护他,尽一个当父亲的责任,但他无愧于一名警察的光荣称号,无愧于他把一切无私地奉献给了他所热爱的警察事业。

克服送达困难,勤跑路。随着三峡工程的推进,外来人口在秭归定居日剧增加,这些人往往居无定所,今天租住东边,明天就可能租住西边,这给法院送达工作带来了难处。许多文书的送达,屈万海同志可能要跑十几处,有些当事人为了规避诉讼,致使各类文书难以及时送达,有时一份文书他要跑几十次。比如屈万海同志在送达范顺昌诉秦贵灵、黄学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时,被告秦贵灵长期逃避诉讼,初次找到秦贵灵家时,他说她叫秦贵灵不是秦贵灵,错过了送达好时机,尔后经多方打听,该住户就是秦贵灵本人,屈万海到达她家时,她就躲避不见面。为了将该文书及时送达,屈万海同志送达了20余次,多次早晚在秦贵灵居住的楼下守候,有次晚上十点多种发现她家灯亮着,她听见是屈万海在敲门,便将灯关掉,在家不应声,次日早上六点钟,屈万海同志邀请另一名法警守候在秦贵灵门口不作声息,一直守候到8点10分,秦贵灵开门准备外出,终于将秦贵灵堵在门口,将诉讼文书送达给了他本人。象这类事情,在屈万海同志送达期间是常常遇到的,靠他不懈努力,勤路路,多跑路,不分早、中、晚,不分上班时间,还是双休日才将他受命送达的各类文书准确不误地送达给诉讼参与人。

工作不分份内份外,无私奉献。按照法院送达管理办法,屈万海同志只负责送达被告人的初次应诉及开庭传票,一方当事人未到缺席判决的裁定文书,这就是他份内的工作,但屈万海同志并不是这样做的,也不是死板执行送达管理办法。实际上,只要是法院需要送达的文书,他是全部包揽下来了。两年来,在他任务以外的1700多件文书他均全部送出,这要多花费他的送达经费4000多元。为了法院送达工作,他每次外出都要到各业务庭主动请命,是否有需要他送达的文书,主动上门服务,接受不属他份内的工作任务。两年来,屈万海同志长年在外奔波,没有提到分文补助,相反还自己从家中掏出2000多元资金消耗在送达交通费中,严重的经费不足,屈万海同志从未向法院提出过要求增加费用,也未向任何人反映过困难。很多同志关心地问他,你今年送达经费是否够用,他只是笑着回答:“我的承包工作是个亏帐。”这个亏,亏在他做了不应他做的送达工作,亏在他对法院审判事业的无私奉献,对事业的无限执着。

正如屈万海同志讲的一样,只要是金子放在哪里都会发光,屈万海同志在法院工作十八年,先后在两河法庭、茅坪法庭、凤凰山法庭基层法庭工作了十年,在民庭、刑庭、执行庭、法警队工作了八年,在他十八年的工作中,由于他热忠事业,无私奉献,淡泊名利,兢兢业业地工作,先后十三次受到各级的表彰和嘉奖,他在众多荣誉面前没有沾沾自喜,而是在工作中不断努力,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