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法官节前慰问困难当事人
(本网讯)腊月二十三日,执行局长梅建带队到郭家坝镇铜树湾村,为一名残疾困难当事人送去执行款10000元,鼓励当事人重拾生活信心,力争早日康复,并向全家人送上了新春的祝福和大米、食用油等慰问物资。
2010年2月,当事人谭某因交通事故致高位截瘫,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法院判决被告赔偿谭某经济损失50余万元,由于被告家庭条件同样困难,缺乏履行能力,在执行法官多次协调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被告分期赔偿。考虑到谭某家庭拮据,身体残疾,执行局除加大执行力度外,还积极为其争取司法救助金,以解其燃眉之急。去年一年,共为其争取司法救助金33000元,并组织干警捐款1000元,还多次到武汉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回访。对于剩下的赔偿款,执行局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协议。
(执行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