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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解“薪”愁,给法官点“赞”!

时间: 2024-04-09 19:51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近日,当事人某将一面写着诉前调解真给力,务工权益得保障”的锦旗送到秭归法院立案庭,并诚挚地表达了对法院工作的感谢和肯定。

2023年3月,某结构公司与某新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新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结构公司,结构公司后又将劳务分包给陈某某,某某为顺利承接此项劳务注册成立建筑工程公司请谢某领头带班,联系组织16个工人为其做工。2023年9月该工程结束,建筑工程公司给谢某出具了12万元的工资欠条,涉及16个农民工。谢某多次催讨无果后,遂于2024年2月来到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请求帮助。经调解员组织联系,结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已无法支付工人工资,而结构公司则表示该工程款项已结算完毕,该公司不应承担工人工资。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帮助谢某等16人讨回工资,县法院驻调处中心法官邓永红迅速指导农民工进行起诉,并决定对结构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结构公司知晓后主动联系法院进行调解,于是,法院便将该案委派至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处理。3月7日在调解组织的多次调查和释法说理下通过线上调解,结构公司同意先行垫付12万元的工资,随后,法院当庭对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3月12日,16个农民工12万元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既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负担,节约了诉讼成本,又能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秭归法院将继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调解和诉讼的衔接配合,持续做好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工作,将农民工胜诉权利及时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