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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正义事业中闪光

——记三等功获得者审判监督庭庭长鲁华强

时间: 2012-11-13 17:28

鲁华强从事审判工作13年,从未办过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结案数年年位于前列。他审结的1100多起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改判发还,无一上访申诉。他先后被县委政法委授予“办案能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他所在的庭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

工欲善其事   必先利其器

1989年,鲁华强怀着对正义事业的追求,对法官职业的向往迈入了法院的大门。从进入法院大门的那一刻起,他就下定决心,要踏踏实实、堂堂正正地当一名好法官。他先后在办公室、民事庭、四个人民法庭、审判监督庭和民商事速裁庭等十个部门工作过,干过打字收发员、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他不论在什么岗位上都兢兢业业,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为了把自己锻炼成适应时代发展的高素质法官,他刻苦钻研审判业务,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法律大专和本科文凭,迅速从一名法律业务的门外汉成长为了一位优秀的人民法官。调入县法院后,他知道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是当好一名法官的前提,不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就不能适应法院工作的需要,不能当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不能服务好人民群众。于是他一进法院就参加自学考试,通过几年的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武汉大学法律专科毕业文凭;专科毕业后,他没有停止学习,又参加中央党校政法专业的本科函授,获得了本科学历。他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取得文凭,而是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他没有专门学习过电脑技术,但他在全院电脑操作水平堪称一流,在全院组织的几次业务考试中,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他起草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民商事案件速裁规则》,以及在电脑中设计编制的案件评查系统一直沿用至今。他撰写的论文《浅析承担责任之监护人的诉讼地位》发表在中国法院网,被多家网站转载,并在宜昌审判上发表多篇调研文章及案例,还经常在报纸和网络上发表通讯文章。

清正廉洁    秉持公心

依法办案是司法公正的要求,廉洁奉公是人民法官的本色。鲁华强深深知道,法官是一个主持公正、伸张正义、明断是非的群体,唯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秉持公心,才能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他始终恪守自己的信条,坚持从小事做起,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清正廉洁,纤尘不染。长年来,鲁华强回绝了当事人无数次的吃请,拒收了当事人以各种名目送来的价值上万元的形形色色礼品。为的是维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的光荣和尊严,不允许有任何徇情枉法的行为出现。2000年,鲁华强调到沙镇溪人民法庭工作不久,一位镇领导说为欢迎他到沙镇溪工作,请他及法庭全体同志吃饭,他考虑到要密切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且法庭又没有镇政府的案件,便答应了,当他与同事们一起来到酒店时发现不仅有镇的几位领导,还有镇办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在场,而该企业正有几个案件在法庭审理中,看来很可能名为镇领导请客,实为该企业请客。鲁华强热情地与在场的各位打过招呼后,说明不能与当事人一起进餐,请各位谅解,便带着全庭同志回法庭食堂去了。今年夏天的一天,县政法战线的一位领导约鲁华强吃饭,鲁华强觉得却之不躬,便应约前往,哪知去后见到除了政法战线的几位领导和朋友外,还有他庭里的几个案件当事人在场,他马上想到这饭不能吃,即给那位领导解释说还有别的事情,不能一起吃饭了,是专门前去说明的,婉言拒绝了。有一次,他的一位亲戚有案件起诉到了他所在的庭,一天晚上,几个亲戚一起上门来想让他请承办人给予关照,他细心地给他们讲解法律规定和审判纪律,请他们相信法院一定会秉公处理的,临走时,那位亲戚拿出300元钱说给他的女儿,他不收,几个亲戚都劝他收下,说“我们是亲戚,难道你连亲戚都不认?”鲁华强说“这个时候我不能认亲戚,你如果不收回我明天就将钱交公了!”他的亲戚只好说了一声“没想道你真连亲戚也不认!”便走了。公生明,廉生威,无欲则刚,与鲁华强打过交道的人都能感受到他的一身正气,熟知后,一些当事人和律师再不会也不敢给他送财物、拉关系了。鲁华强常说:“审判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决不能违背自己的职责与良心。”他审理每一件案件都力求公正,对待每一位当事人都力求平等,接待每一位来访者都热情周到耐心倾听,绝不因当事人的权势地位贫富不同而有所差异。2005年,他审理了原告秭归县某公司诉被告韩某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是在当地经济实力很强的一家公司,在当地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被告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同时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的一家企业等着双方诉争的土地开工建设,政府领导对该案高度关注,要求迅速结案。他顶着各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双方协商委托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告租赁期间的投资进行评估,该中心提交的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明显不恰当,鲁华强发现后对负责评估的同志指出,必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地进行评估,如果有意作出不正当的评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该中心重新对评估结论进行认真的审核,纠正了错误。收到评估结论后,他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质证,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5日内即宣判结案。由于判决公正,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并自觉履行了全部义务,双方当事人、县委、政府和外来企业都非常满意,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铁肩担正义    真情为人民

现阶段,各种社会矛盾错宗复杂,法院处于各种矛盾的风尖浪口,当法官就好比在刀尖上跳舞,当事人缠诉上访、谩骂威胁是常事,稍有不慎就会引火烧身。鲁华强一次次面对不法分子的威胁毫无畏惧,而当群众遇到困难时,他总是及时为百姓解难。1999年夏天,被执行人雷某因村委会没有满足他在农村土地二次承包时换地的要求,拒绝将已到上学年龄的亲生女儿送到学校读书,杨林桥镇人民政府以其不履行九年义务教育为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县法院将案件交给杨林桥人民法庭后,担任杨林桥法庭庭长的鲁华强带领法庭的三名干警,行走了近20里的山路去执行这起教育行政执行案件。到后刚和雷某说了几句话,雷某趁人不备,抡起锄头就向执行干警打来。在这危急关头,鲁华强冲上去抓住被执行人雷某手中的锄头,并果断宣布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雷某被拘留后还扬言,要报复拘留他的人。很快周围来了多名妇女,围攻谩骂法院工作人员,向法院索要被拘留的人,影响极为恶劣。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再次采取强制措施,拘留了2人。事后有人问鲁华强:“你当时抓住他的锄头,没想他会把你打伤吗?你怕他报复吗?”鲁华强说:“正义岂能害怕邪恶,正义总会战胜邪恶。”今年初,立案庭送给他庭一位老婆婆起诉几个子女赡养纠纷的案件,当时已近春节放假,他还没把案件分给承办人就带着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前往老婆婆的小儿子处了解情况做工作,由于有另几个被告外出务工未归,春节前无法开庭审理,于是他们耐心细致地给老婆婆的小儿子做工作,让其安排好老人春节期间的生活,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春节后及时开庭。放假前夕老婆婆来到法院,他热情接待,当告诉她已做好其小儿子的工作,春节期间生活已安排好,待其另外几个子女回家过春节后就及时开庭审理等情况后,老人流下了感激的热泪。他见老人无钱乘车回家,又掏出20元钱让老人乘车早点回家。

以身作则    勤政务实

去年,秭归法院设立民商事速裁庭,院党组让鲁华强担任该庭庭长,作为民商事速裁庭第一任庭长,没有现成的经验,他积极思考,大胆探索,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他亲自设计印制了征求意见书,送达诉状副本时即征求被告是否愿意放弃或部分放弃答辩期限的意见,根据被告的意见及时安排庭前调解或开庭,大大提高了效率,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他带领全庭同志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坚持以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为目标,注重司法调解,调出了效率,调出了能力,调出了和谐。该庭两年来共审执结案500余件,平均审理期限仅28天,结案率达99%,调解率达74.1%,裁判正确率达99%,无超审限、申请再审申诉上访的案件出现,经过评查无确定为不合格的案件。在他的带领下,全庭团结拼搏,勇于探索,各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去年,该庭被我院评为先进单位、信息调研先进单位,他个人被评为调解能手。该庭审理的案件,他都要认真审核每一份法律文书,并负责签发除需要分管院长签发的判决书外的调解书、裁定书等文书,自己每年还办理60多件案件,他还经常骑着自己的摩托车与庭里同志一道在县城及周边送达法律文书。今年,民事商速裁庭各项工作出色且调解工作成效显著,院党组决定推荐该庭向中级法院申报调解工作先进单位。他个人结案62件,结案率为100%,其中调解47件,调解率75.8%,所办案件仅上诉1件,二审中上诉人撤回了上诉,正确率为100%。鲁华强经常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但他从不叫苦叫累。这些年来,他的妻子、女儿几次生病住院,他都没有请假照顾,有时抽晚上的时间在医院陪伴照顾女儿一夜,早晨又振作精神赶着上班,从没有因此而耽误工作。1999年他父亲去世,他仅请假二天料理了父亲的后事就又上班了。

胸怀大局    淡泊名利

在担任副庭长以后,每年评先表模时,他在庭里总是说自己不参加评先,总是说自己机会很多,主动把更多的机会让给快退休的老同志或年轻的同志,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1994年6月,他结婚不到半年,院党组决定调他到当时最远的两河口人民法庭工作,他二话没说,办好移交就背着被包去了两河口。然后从助理审判员到副庭长、庭长,从两河口法庭到归州法庭、杨林桥法庭,一直工作在人民法庭。2000年县法院进行竞争上岗,通过业务考试、民主测评、竞职演讲、党组考核,他综合成绩第二名,应该说可以回到机关在业务庭担任庭长,但党组却决定让他去担任最远的沙镇溪法庭庭长,他又没有半句怨言,欣然接受了党组的安排。直到2001年他因公负伤后才调回院机关。他经常说:“共产党员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鲁华强同志为人忠诚好共事,作风踏实肯干事,业务精通能干事。许多关于他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秉公办案的故事在秭归县法院传为佳话。他是一位人民满意的优秀的好法官,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十七年如一日,为人民群众主持公道,惩罚犯罪伸张正义,为审判事业奉献了自己的力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