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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女的抚养费,我替女儿给

时间: 2019-05-17 10:26 来源: 执行局

(通讯员 王威 周思琦5月13日上午,执行干警在约见室接待了一名身份特殊的“当事人”,这位“当事人”不是被执行人,却定期联系法院,替被执行人偿还欠款……

老太太找到执行干警交款.JPG

事情要从7年前说起,2012年,向某(化名)与颜某(化名)相识相恋并登记结婚。次年,二人生育一女。2015年,由于家庭矛盾增多,二人情感破裂,遂离婚。法院判决女儿由父亲颜某抚养,母亲向某每年需给付抚养费6000元,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执行过程中,干警发现,由于向某患有三级智力残疾,无法工作,几无收入,孩子的这笔抚养费很有可能无法讨要。就在执行干警们苦恼之时,向某的母亲李老太太(化名)表示,外孙女的抚养费她愿意承担。

老太太送达执行款.JPG

“你们的意思我明白,我年纪大了,确实经常生病住院,我也知道我靠摘茶叶赚不了多少钱,但是女儿、外孙女都是我的骨肉,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就不会不管他们”。李老太太说。今年的抚养费,李老太太又准时送到了法院

看着老太太伤痕累累的双手,执行干警感动之余,也体谅李老太太的难处,表示会同颜某交涉、调解,争取抚养费能够延缓,为李老太太减轻压力。

执行过程中,虽然认识了不少“老赖”,见识了不少“贪婪”,但也会遇见如此案中令人温暖的场景。婚姻聚散是当下的选择,但亲情与责任会伴随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