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还能把我抓起来?” “能的”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遇到部分被执行人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认为一直“赖账”法院也奈何不了自己。但事实上,法院不仅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严重的还可以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近日,秭归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两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案情简介
案件一:2023年7月,被执行人聂某某与申请人万某某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确认聂某某欠万某某各项业务金额共计47万余元,并对分期还款的时限进行了约定。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第一期的还款义务,万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二:2022年4月,申请人龚某某与付某某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龚某某工程款5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付某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龚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两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聂某某、付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团队多次传唤被执行人,耐心劝导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多次承诺还款期限,但均未履行,且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执行团队依法对聂某某、付某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2023年,秭归法院执行局司法拘留99人次,限制高消费612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66人次,执行工作位居全市前列。下一步,秭归法院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好用足罚款、拘留、追究拒执等强制执行措施,精准高效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切实提升执行效果与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