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介入”收奇效,两起违建“一次了”
(通讯员 周秭民 乔松)6月2日,秭归法院执行干警来到秭归县郭家坝镇楚王井村,提前“介入”并成功说服两位当事人主动停止了两栋违法建筑的施工。
2020年初,郭家坝镇楚王井村徐某、谭某两位村民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分别在国家保护的农耕地上动工修建住房,当地村委会发现后迅速向镇、县反映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举报后及时与秭归法院取得联系,经过商议决定请法院执行干警提前“介入”,在房屋未完工前阻止违建行为,避免事态和损失进一步扩大。
6月2日,执行干警来到秭归县郭家坝镇楚王井村,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后,考虑目前工程尚处建设初期,早点制止施工可减少当事人损失。因此,执行干警将徐某、谭某通知到建筑现场,通过普法教育和宣传,明确指出所建的两栋房屋均在国家保护的农耕地红线范围,其违法事实清楚,要求其停止施工并予拆除,若一意孤行继续强行建房,不仅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会受到拘留、罚款等法律制裁。徐某、谭某当即承认错误,并且主动拆除了部分违法建筑,并等候执法机关处理。
近年来,秭归法院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上做出积极探索,本次提前“介入”既支持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也避免了违建拆除给村民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体现了人民法院善意司法、能动执行的工作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