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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丨护“一江碧水”
——秭归法院发出首份流域消落带保护司法建议书

时间: 2024-10-10 16:39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2024年9月25日,秭归法院归州人民法庭就加强吒溪河消落带生态修复与治理等相关问题,向水田坝乡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据悉,这也是秭归法院发出的首份关于流域消落带保护的司法建议书。

消落带又称为水位涨落带,是指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季节性涨落使水陆衔接地带的土地被周期性地淹没和出露而形成的干湿交替地带。

吒溪河消落带,东岸北起水田坝乡王家桥,南止水田坝乡龙口村湾农家乐,长度约2.5km;西岸为郭家坝集镇沿吒溪河边荷花池范围,长度约0.7km,总共涉及消落带面积约为0.21km²。受水位周期性变化及周边农业生产生活影响,加之汛期高温,库岸岩土体风化速度加快,导致消落带植被退化,水土流失严重,水体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吒溪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流经湖北省秭归县水田坝乡、归州镇,其流域消落带治理对于维护三峡库区库岸安全、维系生态系统平衡、保护长江水体具有重要作用。

秭归法院在依法审理涉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案件时发现吒溪河消落带区域的保护存在些许漏洞,且生态修复与治理方式单一,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遂聚焦三方面提出了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公众参与,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将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吸纳村民参与消落带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保志愿活动。强化吒溪河流域企业行业自律,引导签订行业自律公约,妥善处理废弃物。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多方合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促进数据信息实时共享,确保及时了解消落带治理最新动向和问题,开展联席会议定期会商、联合巡查执法、督察督办等形成协同治理机制。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拓展多元解法。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吸引更多公众关注消落带综合治理,广泛传播“林业碳汇+生态保护”的相关知识,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碳汇建设格局,共同提升吒溪河固碳增汇能力

近年来,归州人民法庭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审判职能,走“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的创新之路。积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合作机制,与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开展“巡河+普法”活动,与水田坝、归州政府联合建立“环吒溪河流域(消落带)司法保护基地”,构建集“生态保护、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司法保护平台,为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下一步,秭归县法院将加强对已发出的司法建议跟踪问效,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以司法建议筑牢生态安全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