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汉成申请宣告向富民死亡一案公告
湖 北 省 秭 归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受理刘汉成申请宣告向富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刘汉成称,其子向富民因患抑郁症于2011年6月在宜昌市伍家岗走失,经多方找寻,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向富民(男,1979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秭归县茅坪镇月亮包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420527197911015375)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报的,下落不明人向富民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向富民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向富民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郑钰
联系电话:18307178346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该公告经《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起始日以《人民法院报》刊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