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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面前,“缓兵”无效

时间: 2019-01-31 08:36 来源: 执行局

 

(通讯员 乔松 覃子京)近日清晨,秭归法院执行法官在接到有关被执行人的线报后,迅速收整,火速出发,一刻也不耽误地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

王某(男)与杜某(女)于2000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2014年,二人自愿离婚。法院依法判决儿子跟随父亲王某生活,杜某需支付抚养费28800元。但婚后杜某以收入微薄为由一直拖欠抚养费2016年,王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杜某新婚后育有一女,当时正处妊娠期,且杜某承诺于2016年年底履行完毕,法院调解后王某同意延期。但被执行人杜某事后多次逾期,时至今日尚余20000元未给付。

得到线报,执行法官带队来到了被执行人杜某家中,杜某见状还是那套说辞:“生活困难,没有办法,再延长一段时间吧!”执行法官也早已料到,按计划,执行法官准备将其带回法庭处理相关事宜。

正欲将杜某带走时,杜某的现任丈夫陈某突然情绪失控,强力阻止执行干警带走杜某,在言语与肢体上都出现了阻挠执行干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

经执行干警多次喝令、警告,陈某放弃了争执。杜某被带回法庭,其家人也驱车前往。

在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劝慰和调解后,杜某最终面露愧色,当场支付了两万元执行款。其夫陈某也主动为自己冲动阻挠执法的行为道歉,并写深刻检讨。鉴于其悔过态度,秭归法院对案外人陈某情绪激动、阻碍执法的行为,决定不予追究。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