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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 春风和雨解心结,柔性执行促和解

时间: 2021-05-21 08:30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 付梦华)4月27日,在秭归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水田坝乡兴合村村民杨某与兴合村委会达成执行和解,将承包的3.8亩机动柑橘园交付给兴合村委会。从兴合村委会申请执行到土地及柑橘树交付,前后不到两周时间,圆满解决了村级公路的修建和占用村民柑橘园补偿的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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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当事人合影

兴合村修建柑橘园配套道路时占用村民耕地,需回收村内机动地作为补偿。杨某租种了该村两块机动地共3.8亩,村委会提出回收机动地,杨某在田地上种植脐橙树已二十余年,一时间不愿解除合同。村委会遂诉至法院,通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杨某退还土地,但杨某却迟迟不愿退地。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考虑到被执行人身份特殊(既是党员、又是退伍军人),秭归法院执行局局长梅建同志主动与案件承办人到现场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对其进行一系列的释法明理,帮助被执行人打开心结,督促其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构建和谐的村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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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执行调解会议,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

4月21日,梅建同志冒雨到现场查看了柑橘园和施工的道路,并征求了乡领导及村委会解决问题的方案,对杨某的补偿诉求予以了回应,引导其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维权。执行人员考虑到当下已错过柑橘树移栽的季节,现在移栽对已开花挂果的柑橘树有害无益,通过给杨某及村委会算“经济账”,执行人员建议村委会参考秭归县对柑橘丰产园青苗的补偿政策,采取酌情对柑橘树进行经济补偿的方式。最终,杨某及其妻陈某被法官真诚为民的情怀所感动,还主动降低了赔偿要求。

当事人引导干警们来到柑橘园现场.jpg

当事人引导干警们来到柑橘园现场

休庭间隙,法官与当事人交心谈心.jpg

休庭间隙,法官与当事人交心谈心

近日,梅建同志与办案人员再次回到水田坝乡,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杨某于当日退还了土地并将268棵柑橘树交给村委会所有,村委会给予杨某一定经济补偿。至此,经过三次主动上门协调,兴合村委会要求执行退地土地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为该村内柑橘园道路的施工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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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持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