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向法院申报财产,违法吗?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中总有人心存侥幸:“欠钱只是民事纠纷,大不了拖着。”殊不知,法律的红线不容践踏,逃避执行、对抗司法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近日,秭归法院处理的申请执行人崔某与被执行人甲公司、被执行人姚某(甲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姚某因拒不申报财产被司法拘留。
2018年,姚某因甲公司资金周转需要,向崔某借款45万元。借款到期后,姚某及其公司长期拖欠,崔某多次催要未果。
2024年,崔某将姚某及其公司诉至法院,双方经调解达成还款协议。然而,姚某仍未按协议履行义务,崔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姚某不仅拒绝申报财产,还对法院传唤消极应对,甚至态度嚣张,声称“只是欠钱不还,我没违法,法院能怎样?”
最终,法院依法对姚某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拒不履行生效文书:后果远超“欠钱”。“私人借贷到期未还”属于《民法典》第577条规定的违约行为,此时产生返还本金、支付约定利息等民事责任,债权人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但当债权人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裁定)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申报财产:触碰法律红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2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诚信守法是底线。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是国家司法权威的体现,义务人应当主动履行。执行程序不是“走过场”,收到《报告财产令》后,即使暂时无力偿还,也应如实申报房产、车辆、存款、债权等全部财产,积极配合法院制定还款计划。收到传唤也须按时到庭说明情况,消极对抗只会加重法律后果。
希望本案能警示所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才是化解纠纷的正道;敬畏法律权威,方能避免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