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成效明显
秭归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成效明显
2014年,秭归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开展涉民生类案件执行,做到及时执结新案,合力攻坚“硬骨头”,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执结涉民生类案件216件,其中积案41件,执行标的到位率95.3%。
一是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抚养费、道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执行。通过系统梳理,确定涉民生案件范围,同时将41件执行积案作为主攻难点,确定具体责任人、执行期限、督办领导。每月召开执行工作研判会,通报执行工作情况,研究疑难复杂案件,协商制定执行对策,形成齐抓共管“一盘棋”格局。
二是强化力量,细化措施。抽调精干人员,组建3个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专班,配强执行工作力量。拓宽执行思路,通过集中执行与分散执行、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利用被执行人节假日返乡等时机实现因案施策,力求执行到位。对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加大惩罚力度,先后对26人采取拘留措施,在媒体公布21名“老赖”名单,对28人限制高消费,并对5人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加强与党委政府和各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联系,争取各部门支持。先后与政府、公安、司法协作,组织开展大型集中执行活动,成功化解了一批土地纠纷案件。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又生活困难的,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积极邀请基层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由承办法官定期回访,督促当事人按时履行。
四是接受监督,阳光执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先后19次邀请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执行监督员参与执行,对执行过程予以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在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对各种不廉洁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涉及到财产评估、拍卖、变卖的案件,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当事人,并按规定在网站、报纸等地方予以公布,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监督权,做到执行过程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