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信“背书”
——秭归法院发出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
“很高兴见到你在诉前主动清偿了全部欠款,虽晚但至。以实待人,非唯益人,益已尤大……”
5月30日,秭归法院归州人民法庭在向某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发出的自动履行证明书中如此寄语。
今年5月初,归州法庭收到辖区内某村17名农民工的讨薪诉请,称其在该村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承包的柑橘园做工,期间产生劳务费共计3万余元,但经多次追讨均无果。
收到诉请后,归州法庭工作人员及时与该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和所在的村委会联系,详细了解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和当前经营状况。
在得知该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因柑橘园前期投入规模较大,短期内缺乏周转资金时,工作人员认真向其阐释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并鼓励其尽快拓宽发展渠道,及时回本。同时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向17名农民工阐明该合作社拖欠的客观原因,尽量为合作社争取筹措欠款的时间。
5月中旬,归州法庭却意外收到了17名农民工的撤诉申请,表明该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已全额支付了所欠的工资。
鉴于该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克服困难,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归州法庭向其发送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为其消除诉讼的不利影响,并鼓励该合作社以此为戒,今后与诚信为伴,以守信同行,在向着美好生活的征途上行稳致远。
近年来,秭归法院全体干警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首要位置,抓住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用心用情用力解决急难愁盼,将浓浓的为民情怀写在万家灯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