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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当好“护薪人”

时间: 2021-04-06 08:29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3月31日上午,在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两河口镇两河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19名村民领到了最后一笔拖欠已久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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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源于2018年5月,包工头朱某某在承包建房工程项目期间,雇请秭归县两河口镇两河口村19名村民为其做工,因出现了严重亏损,无钱支付村民们的劳务工资。村民们不懂法律,希冀通过强行阻挠归还朱某某租赁来的脚手架和扣件,作为讨要工资的“救命稻草”。为确保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能够顺利实现,秭归法院干警就拖欠工资问题组织朱某某与村民进行调解,促成朱某某与村民们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协议,并敦促朱某某当场支付了部分劳动报酬。与此同时,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将朱某某租赁的脚手架及扣件装车运走予以返还,此事暂时告一段落。

由于朱某某当时并未完全支付拖欠村民的工资,秭归法院执行干警密切关注着案件进展。3月30日下午,在执行干警的敦促之下朱某某将拖欠的最后一笔工资汇到了秭归法院账户,合计3万余元。随即,办案人员通知涉案村民第二天到村会领取工资。31日清晨,秭归法院执行干警冒雨驱车80余公里,奔赴秭归县两河口镇两河村村委会,将这最后一笔工资款顺利发放到19名村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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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整顿正当时,为民办事不停歇。为农民工“护薪”,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秭归法院将继续在贯彻落实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