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公心促和谐
——记全市优秀法官邹宏发
地处长江三峡西陵峡段的秭归是全国有名的贫困县,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落后,生活环境较为艰苦。而江汉平原出生的邹宏发,1997年大学毕业后,怀着一腔热血,主动申请到秭归县人民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的十年间,他以对屈乡人民无限的爱和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尤其是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他担任归州人民法庭副庭长期间,利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平台,积极推行“诉调对接工作”,探索出一条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新方法、新途径,得到了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还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执行案件,化解了各种社会矛盾,为辖区新农村的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扎根基层 默默奉献
他所在的归州人民法庭管辖4个乡镇,10多万人口,属于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地无三尺平,开门不见河就见山,条件艰苦,审判任务重,而法庭仅有3名审判人员,而且还有执行任务。要完成如此艰巨繁重的审判任务,付出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他服从组织安排,任劳任怨,始终战斗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从不拈轻怕重,敢于办大案难案,每年承办案件百余件,承办案件数量一直是秭归法院的前三名。他在法庭工作近六年,六年来,为了孜孜以求的审判事业,为了辖区群众的利益及时得以实现,不知走过多少山路,流了多少汗水,他却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他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被告胡某在庭审时态度蛮横,并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案件作出判决后,他一路跋山涉水,步行数公里,亲自向被告胡某送达判决书,并抓住时机,邀请被告胡某所在村组干部参加,耐心细致的给胡某讲清法律、讲明道理,胡某当即表示服判,并在判决书生效之前主动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
“执法者手中的宝剑,要靠过硬的业务功底才能磨出锋利的刃。”他深刻认识到这一点,把刻苦钻研业务,铸造过硬本领,掌握学习业务知识作为第二生命。除了工作,他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闻都用在业务学习上,当别的干警在娱乐的时候,而他却在勤奋钻研业务知识。他通过边工作边学习,使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业务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所办案件无一件冤、假、错案,深受人民群众好评。
诉讼对接 化解矛盾
作为法庭副庭长,他深知“老百姓打官司,图的是一个理,求的是一个快。”对所承办的每一个案件,他不敢有丝毫懈怠,为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常常放弃休息时间,白天开庭,晚上制作法律文书,已成了他的工作习惯。他在办案过程中,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并充分得用各种社会资源,有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今年3月,他在审理一起赡养案时,由于原告邓某与被告郑某在日常生活中积怨较深,主动放弃中午休息的机会,苦口婆心地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不厌其烦地给当事人宣讲法律,并邀请关心此案的当事人的亲友协助调解,耐心地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就赡养事宜达成了一致协议。事后,双方当事人都动情的说:“邹法官,为了我们的家事,你中午都不休息,我们回家后一定搞好关系。谢谢你!”
他面对法院目前审判任务繁重而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深知只有寻求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机制,才能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间的各种矛盾,节省审判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在此背景下,他所在的法庭积极探索诉调对接机制,使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效对接,逐步构建大调解的格局,力争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又好又快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找到了一种新的方法。
他在办理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时,主动邀请各村委会的调解主任参与旁听,并协助法庭进行调解,使各方面的力量有效互动,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今年他在法庭承办的案件,除当事人未到庭而缺席判决的外,均以调解或撤诉结案。今年1月,他在主审向某诉鲁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召集全镇12名治解主任旁听,受到了好评。同时,对各村调解委员会制作的调解书,他与庭长及时予以点评,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在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他主动协助派出所、司法所作好行政调解工作,为其提供有关的法律服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今年来,他多次协助辖区内各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主持的调解活动,提供了相关法律指导,通过行政调解手段,化解了大量的矛盾。今年6月,水田坝乡派出所在调解一起村干部与村民因打架引发的纠纷时,考虑到如果该纠纷如果处理不好,可能造成当地村干部与当地群众关系紧张的局面,他与法庭其他同志主动协助调解,耐心细致地宣讲有关法律,客观分析双方发生纠纷的前因后果,使双方均认识到自已的问题,最终握手言欢,促进了干群关系。
刚正不阿 人民满意
作为一名法官在办案过程中,常常会面临权力、亲情与金钱的压力和诱惑。面对这种情况,他常说:“一位人民法官,必须忠于法律,忠于事实真相,忠实于人民的利益,决不能让歪风邪气把肩负的天平吹偏。”为此,他把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不怕艰险作为自己办案的一个铁的规矩。他在承办一起保险理赔案时,被告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称可以安排他下岗的妻子一份临时的工作,缓解家庭经济困难,被他婉言谢绝,因为他清楚,决不能拿法律当筹码来换取个人的私利。事后,他说:“作为法官,日子可以清贫一些,可以苦一点,但决不能让老百姓骂自己是个混蛋。”
他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尊敬老同志,真诚对待同龄人。他的生活守则是: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他从到法院工作的第一天就给自己立下了一条规矩,不吸当事人一支烟,不吃当事人的一餐饭,不收当事人的一份礼,立志做一名清政廉洁的法官。今年3月,家住水田坝乡的一位当事人出于感激之情,捎来两块腊肉想送给他。他明白来意后说:“秉公执法是对法官最起码的要求,我只不过是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你的一句‘谢谢’已表达了对法院工作和我工作的肯定。这两块腊肉,我绝不能收。”几年来,他从未办过一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没有接收当事人的任何送礼和吃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着法官的光辉形象。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近年来,邹宏发同志因工作业绩突出,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多次被评为县法院先进工作者,2000年被团县委表彰为杰出青年卫士,2002年被市中院记三等功,2007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优秀人民调解员,近三年考核中04、05年为评为称职,06年被评为优秀。
“肯出力,能干活”是广大干警对邹宏发同志最朴素的评价。他继续默默无闻地做着自己平凡而神圣的工作。我们相信他在未来的审判事业中,迈出更加坚实的步子,写出更加辉煌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