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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农民玉米款?法院:判!

时间: 2024-05-15 17:53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一己私利,将“黑手”伸向农民口袋,打着低价售卖产品的幌子骗取农民的血汗钱,这种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近日,秭归法院刑事审判庭就审理了一起诈骗农民的案件,被告人盘某为其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案情简介

20214月,被告人盘为筹集资金用于网络投资,在“一亩田”APP上伪装成玉米经销商添加被害人郭某某为微信好友

2021年7月,郭某某联系某欲向其购买玉米用于喂养自己牲畜。某便伪装成顾客从其他玉米经销商处获取了玉米的行情价格及相关图片、视频等,并通过向郭某某报低价格、发送玉米图片、视频、定位等方式取得了郭某某的信任。后某以装车付款为由,骗取郭某某玉米货款9087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连同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二十一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

二、责令被告人盘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九万零八百七十元,发还给被害人郭某某。

法官提醒

如今,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诈骗方式千变万化。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保持警惕,不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不随意添加陌生好友,不点击可疑链接,不下载陌生软件,不贪图小便宜,不轻易相信他人。如遇被骗,请尽快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