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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 40万“私房钱”归谁?古稀夫妻闹上法庭

时间: 2021-06-07 10:04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审理了一对古稀老人的离婚案,夫妻二人因为一笔40万巨额“私房钱”心生嫌隙,向法院诉求离婚,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成功化解了矛盾,双方和好如初。

梅某与邓某原先都是丧偶的独居老人,因为住得近又是老朋友,两个人在生活中对彼此都照顾有加。2003年8月,二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2004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男方梅某从事货物运输,收入较为可观,夫妻二人相濡以沫,十七年的婚姻生活幸福而美满。2021年4月,一笔“巨款”的突然出现却打破了这个家庭原有的平静,妻子邓某偶然发现丈夫梅某背着自己存了一笔高达40万元的存款,因此对丈夫心生嫌隙。梅某因为早年当兵时受过伤,年逾古稀后,身体每况愈下,他认为这笔钱是自己劳动所得,是自己将来看病的保障,并不愿给予邓某。妻子认为丈夫藏的是“私房钱”,丈夫却觉得自己存的是“救命钱”,夫妻俩互不相让,就这样产生了隔阂,日渐疏离。2021年5月24日,邓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开庭前,法官对夫妻二人的生活背景、矛盾事件的起因经过都进行了详细了解,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开庭调解阶段,考虑到夫妻二人平日感情甚好,已共同生活了十七年,婚姻基础牢固的特点,法官向二人说理释法,耐心听取夫妻二人的诉求,围绕双方所产生的矛盾的原因,引导夫妻二人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多沟通交流,还向丈夫梅某细心解释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条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夫妻共同财产,这40万存款确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最终,在法庭主持下,两位老人解开了心结并且达成了协议:梅某自愿赠予邓某人民币15万元,邓某与梅某今后不能再为经济问题发生任何纠纷。如邓某以后提起离婚诉讼,由邓某返还给梅某人民币15万元。矛盾得到了妥善的化解,夫妻二人重修旧好。事后,梅某还在微信上感谢承办法官挽救了自己的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面对离婚案件,秭归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个案实际出发,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竭力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