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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丨重拳出击!严惩食品“美颜”行为,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时间: 2025-11-07 14:14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近日,秭归法院依法强制执结一起涉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成功执行罚没款13万余元,对篡改食品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制裁,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情简介

个体工商户“某某商贸行”经营者张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动起歪念。2024年9月,其在承接企业大米订单后,指使员工将购进的95袋大米更换包装,并使用事先网购的喷码机,将生产日期篡改为“20240901”,从中获利1435元。

此后,张某再次安排员工对库存及退回的共52袋大米,采用“抹字水”擦除、喷码机重新打印的方式,统一篡改生产日期。截至案发,涉案篡改日期大米货值金额共计10727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在其经营场所查获涉案工具及问题大米。最终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涉案食品及工具,并处货值金额12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30159元。因当事人逾期未履行,市场监管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倾力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启动财产查控措施,对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全方位查询。然而,初步调查并未发现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面对此情况,执行法官毫不松懈,果断采取“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一方面,多次传唤并约谈经营者张某,进行严肃的释法明理,向其明确指出拒不履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包括将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司法拘留,这些措施将对其个人征信及后续经营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执行团队持续拓宽查人找物渠道,敏锐捕捉财产线索,精准施策。在发现张某名下车辆实际用于经营后,为兼顾执行效果与企业正常运转,执行法官灵活采取“活查封”方式,仅对部分车辆进行控制,并责令其限期处置。为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被执行人主动对接二手车市场,自行组织变卖,并将所得款项悉数交付法院,既实现了债权兑现,也降低了司法处置成本。

最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与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130159元罚没款全部执行到位。

 

这起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处罚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彰显了司法权威。

下一步,秭归法院将继续保持对涉民生案件的高压执行态势,用高效的执行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筑牢公共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