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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在基层 恬静平淡寓真情

——记全市优秀法官宁岗同志

时间: 2012-11-13 11:47

   

  今年34岁的宁岗是秭归县人民法院郭家坝人民法庭的庭长,自1994年到法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经济庭、立案庭、人民法庭工作。每到一个新岗位,他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在法院工作以来,宁岗同志创造了几个院级记录,一是在2000年4月获得助理审判员资格后,同年8月参加竞争上岗,就以出色的书面、面试成绩,获得审判长资格;又因工作出色,次年4月被任命为沙镇溪人民法庭的庭长。二是在他所负责的部门里,审判人员人均办案数达200件,无一发还重审或改判的案件,创造了全院各部门办案数量以及办案质量的记录。三是自他独立办案以来,面对他钟爱的审判事业,他时刻牢记身为法官的神圣使命,谨小慎微、严格执法,所办案件无一件上诉后发还重审或改判,充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创造了全院审判员办案质量的记录。

  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他在审判工作中严格执法,坚持要让有理的人打赢官司,不受冤枉,让无理的人受到法律应有的惩处。自他担任庭长来,他每年所办的案件都在百件以上,年年都超额完成岗位责任指标。他承办的案件上诉率低,调解率高,所结案件达到了“六无目标”,即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无因裁判不当造成当事人超级上访案件、无因不廉而受当事人反映或举报案件、无督办案件、无超审限案件和无错案。为化解当事人矛盾,使每一起民商事案件都能够“案结事了”,他还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他常说:“法官办案只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真心对待当事人,舍得花时间、下工夫,再大的矛盾都能迎刃而解。

  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宁岗同志能够正确树立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遵守各项廉政勤政制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绝不接受任何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受礼,真正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公道正派办案,廉洁自律生活,尽心尽力工作”,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曾经有一位外地当事人在案件执结后给他的办公桌抽屉里塞了一个信封,内有1000元现金,当他发现后,当事人已到码头打算乘船回家,他立即拦了一辆面的,火速赶到码头,当事人望着气喘吁吁的他,一把握住他的双手既惭愧又感动,不知说啥好。在他的影响下,不贪不占,清廉如水,自觉抵制人情案、金钱案,拒送礼、拒吃请,已经成了他所在法庭全体干警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法庭的战斗保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在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较量中,他没有让天平受到歪风邪气的侵蚀.

  严格管理,锐意创新。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他把更大的精力投入到抓法庭规范建设和提高服务档次上。争创人民满意法庭,抓队伍建设是关键。他以身作则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严格管理、身先士卒,响亮地在全庭生活会上提出“向我看齐”的口号,不折不扣地贯彻执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制定了《与辖区党委、政府联络制度》《定期回访人大代表制度》《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等操作性很强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人民法庭条件艰苦、环境恶劣,他坚持在精神方面鼓舞干警士气。特别是在组建中心法庭之初,法庭办公用房靠租,外出办案靠走,7名干警只有5张办公桌,有4名干警租住在农民家中,当时庭内普遍存在悲观、不知所措、无所适从的氛围,在这种情况下,宁岗一次次召集大家谈心、交心,最后形成了“团结如磐石,苦干似愚公,公正不唯利,高效显法威”的沙镇溪人民法庭精神。全庭干警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形成了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的良好局面。去年下半年,沙镇溪人民法庭被沙镇溪镇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0年以来,沙镇溪人民法庭年年在队伍管理责任状的考评中取得优秀,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其审判、执行工作、行政管理和制度建设都走在全院的前列。

  以庭为家,乐于奉献。宁岗同志自1999年从经济庭调到法庭工作以来,安心本职工作,乐于当愚公、当黄牛。他的家及父母都在县城居住,而他所在的法庭距县城有一百多公里,回一趟家很不方便。2000年他竞争上了审判长,在选择岗位时,完全可以留在院机关,但他说服家人,愉快地选择了对他来说更富有挑战性的法庭工作。2002年,院领导找他谈话,打算让他到院办公室工作,但他更钟爱审判事业,在司法行政工作和审判工作、在县城工作还是在乡下工作的选择中,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为此,他少不了要听妻子、儿子的抱怨。他曾幽默地对同事们说:“对于媳妇儿的话要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法官就是要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实、忠诚于人民,唱响公正执法的时代主旋律。”宁岗同志正忠实地履行着他迈入法院大门之初立下的庄严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