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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来了!

时间: 2019-06-25 09:54 来源: 执行局

(通讯员 苟海林 覃子京6月21日上午,华新混凝土秭归分公司派出代表来到秭归法院,为秭归法院执行局送上了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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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工作表示了高度认可、对秭归法院干警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辛勤付出表示肯定与感谢:“这笔钱我们许久都没有办法收回,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欠款很快就成功收了回来。”

2012年,原告华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秭归分公司(下文简称华新水泥)与被告荆州市某某建设事业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荆州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定由华新水泥先供应商品混凝土,双方每月按照使用量进行结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按照约定供应了混凝土,但被告荆州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结清货款。原告华新水泥遂向秭归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荆州某公司偿还欠款。判决生效后荆州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人民法院执行期间,法院干警依法采取拘留、强制划拨及执行和解等措施,使荆州某公司拖欠的80余万元货款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感到非常满意。

秭归法院执行局局长梅建同志表示:在处理涉企纠纷时,秭归法院因案制宜、因时制宜。对于对外享有债权的企业,依法及时助其追回欠款,防止有生机的企业因债权不能及时回收而被拖垮;对暂时处于困难的企业,通过采取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办法,起到“放水养鱼”的效果,避免竭泽而渔;对于已“起死回生不能的企业”,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对其财产予以处置,将案款及时分配给债权人,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秭归法院将继续树立谦抑执行理念,讲究执行技巧、活化执行方式,积极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