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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法院与长江大学法学院建立“院校共建”合作关系

时间: 2016-08-16 17:11 来源: 办公室

秭归法院与长江大学法学院建立“院校共建”合作关系

 

8月12日,秭归法院与长江大学法学院签署研学基地共建协议,双方正式建立“院校共建”合作关系。秭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永传与长江大学法学院工会主席、实习实训中心主任陈群辉共同签署协议书。同时,胡永传院长被聘为长江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长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华成为胡永传院长颁发了聘书。

 颁发聘书(图).JPG

长江大学法学院在秭归法院设立研学教育基地,将有力促进双方之间的学习交流,法院与学院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学院法学专业师生和法院司法干警的法学理论修养、实践应用能力,将有力推进法院的队伍建设、实现人才强院目标。

签字仪式结束后,陈群辉一行还与秭归法院部分青年干警进行座谈,开展了关于青年干警职业发展的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