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生九子无人赡养 巡回审判开庭说法
老生九子无人赡养 巡回审判开庭说法
(通讯员 赵有名 胡红霞)为了妥善解决好老人赡养纠纷问题,广泛宣传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及有关赡养义务的法律法规,秭归法院郭家坝法庭于近日前往庙垭村村委会,对一起两耄耋老人状告九子女的赡养案件进行巡回审理,经过承办法官近5个小时的审理调解,最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得以妥善处理。
原告谭某与周某都已年逾九十,共生育了二子七女,本应是多子多福,颐养天年的时候,他们却因赡养问题将九个子女告上了法庭。原来,二原告在各子女都成家后,一直单独生活至今,现由于二原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需要照料,且周某近期因胃穿孔住院需开支高额的医疗费,但子女之间却因为医疗费的承担而产生分歧,互相推诿,导致二原告的养老及医疗费没有着落。经当地村干部调解无果后,二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九个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为保障老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且考虑到二原告年事已高,为了方便老人诉讼并借此机会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郭家坝法庭决定迅速组织此案在庙垭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
庭审中,九被告对二原告要求的给付生活费及日常照料问题均没有异议,同意每5天轮换一次依次轮流对二原告予以照料。九被告的主要分歧在于周某住院开支的医疗费3万多元该如何承担的问题,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进行释法明理,宣讲了赡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向各被告及旁听群众广泛宣传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让他们了解到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不论儿子、女儿,每个子女都应当自觉履行。同时法庭了解到谭某丙住在外县,日常照料二原告多有不便,而谭某甲、谭某乙确实身患疾病,经济能力有限。考虑到各个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法庭建议由谭某丙代谭某甲、谭某乙支付相应费用,而谭某甲、谭某乙代谭某丙履行其名下的日常照料义务,对该方案各当事人均表示认可同意,并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且部分被告当庭向二原告履行了支付了生活费,至此,一起赡养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
庭后,双方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参与旁听的群众也对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基层广泛宣传爱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的行为认可与赞许,并表示会以实际行动来践行爱老敬老,让自家的老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