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的这五年
五年来,秭归法院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的难事,干成了一批助推发展的大事,为秭归发展书写了一份亮丽答卷。
全力保障重点项目
保障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前介入,通过诉前调解,顺利拔掉了金曲路工程项目中的“钉子户”,避免了强制征收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法官入户调解
前往秭归长江大桥项目工地现场巡回审判盗窃工地施工建材案,依法保障重点项目工程顺利施工。
巡回审判现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依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6件,依法认定属涉黑涉恶犯罪分子101人,其中熊某等25人涉黑案系秭归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涉案人数最多。涉案财物最多、涉及罪名最多的涉黑案件。
熊某等25人涉黑案
聚焦“打财断血”,促进“黑财清底”,执结涉黑涉恶案件34件,收缴黑财2.46亿元。
秭归县首起涉恶犯罪集团案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审结宜昌新高湖破产重整案,保住了长江流域唯一的滚装客运旅游平台及产业。
新高湖破产重整债权人会议
依法审理匡通、帝元等县域重点企业破产重整案,做到破产不停产。
深入企业“问诊”
众志成城战疫情
落实依法防控要求,惩治涉疫犯罪,依法审理了全县首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
秭归县首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
共抓长江大保护
依法组成湖北首例“七人合议庭”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判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判决赔偿被毁坏林地植被生态修复费用403,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的服务功能损失费200余万元,对环境破坏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湖北首例“七人合议庭”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26件,有效守护长江生态环境。
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大力强化普法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发放120多套宣传册,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适时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村落、进企业等活动。
发放多套宣传册
送法进企业
送法进校园
未来,秭归法院继续贯彻新发展理念,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为秭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