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联合调解 呵护儿童成长
(通讯员 石达钰 李维)“生活难免柴米油盐、磕磕绊绊,希望你们能够冷静沟通,重修旧好。”10月21日上午,秭归法院家事党员法官联合南郡居委会书记、妇联主席组成党员调解小组,上门调解就一起离婚纠纷案。经过努力,濒临破碎的家庭重新回到了幸福生活的轨道。
董某某与向某某都是秭归人,二人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两个女儿。夫妻二人因长期两地分居,缺乏沟通,时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一次争吵后,董某某来到法院起诉离婚。承办法官考虑到夫妻二人无原则性矛盾,决定邀请南郡社区居委会书记和妇联主席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入户调解。
调解中,通过话家常的方式,引导夫妻俩逐渐敞开心扉,并从两个年幼的孩子出发,劝说夫妻二人不要因为意气用事,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可弥补的缺憾。为了解决二人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南郡社区居委会赵书记表示,居委会将协助夫妻二人解决小孩的户籍问题,让两个孩子能够顺利入学。最终二人放下分歧,自愿和好夫妻关系,共同努力保护好这个家。
承办法官表示:“该案的顺利调解不仅维护了夫妻二人的感情,还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探索联合村两委、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员等基层调解力量,为县域内的妇女、儿童、家庭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