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了不能拍照,这下好了,罚款1000元!
时间: 2021-12-27 15:54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 乔松)近日,秭归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旁听人员赵某某未经法庭允许,私自拍摄庭审照片并向他人传播,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对其进行严厉训诫和教育,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
法官提醒:庭审是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的必经程序,庭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直接代表着法律的庄严与神圣。每一次庭审都是一堂严肃的法治公开课。所有诉讼参与人员及旁听人员都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任何恣意妄为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