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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法院:首次微博直播庭审 喜迎国家宪法日

时间: 2015-12-03 14:58 来源: 办公室

秭归法院:首次微博直播庭审  喜迎国家宪法日 

时值“124”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为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12月2日,秭归法院联手新浪网进行首次庭审微博直播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走进法院参与开放日活动,喜迎国家宪法日的到来。

 庭审现场.JPG

 旁听.JPG

上午8点40分,秭归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第二审判庭准时开庭审理公诉机关秭归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袁某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一案。经审理,被告人袁某先后多次伪造虚假材料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消费,被当庭判决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同时,退赔银行欠款人民币315616.55元。

据悉,该案是秭归法院联手新浪网进行的首次庭审微博直播。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应邀静坐旁听席,零距离接触庭审活动,并现场对法官的庭审行为、庭审礼仪、用语规范等进行评审。

举行座谈.JPG  

庭审结束后,秭归法院在家的班子成员与代表委员举行了座谈。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梅昌元详细向大家介绍了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秭归法院积极应对并推出的科技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庭审直播、网上立案等一系列举措和经验做法。代表委员纷纷谈论了参与旁听的感受,对法院加强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正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

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向长安表示,此次示范庭审,案件选择典型性强,庭审规范,程序严谨,效果良好。并建议法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开宣传频率,进一步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座谈过程中,秭归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少玲还向代表委员介绍了法院司法公开及司法便民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