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法官携手人民调解员,共建“解纷便利店”
(通讯员 袁胜兰)2021年10月20日,在秭归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秭归县人民法院一名党员法官与一名党员人民调解员组成调解组,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承办法官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得知,2017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业主李女士一直未缴纳物业费,并产生了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李女士则表示自己是因为物业对其房屋质量问题不作为,而不愿缴纳物业费。
10月20日一早,调解员通知物业与业主双方来到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中,经过党员法官严谨细致的释法和人民调解员的亲切开导,双方态度终于出现了缓和。经过进一步协商,物业公司承诺将立刻安排人手,于10日内解决李女士反应的房屋漏水及防盗网损坏问题,并且放弃对违约金的追偿。与此同时,李女士也同意在11月2日前给付未缴纳的物业费。在党员法官与党员调解员的默契配合之下,这场矛盾纠纷最终得到了妥善的化解,小区的和谐气氛也得到了维护。
“小物业”关涉“大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常矛盾不大、涉案金额较小,但却关乎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今年以来,秭归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便民利民机制,积极探索出的“党员法官+”的新调解模式,让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