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小伙与“毒友”在家吸毒被判刑!
(通讯员 王书洋)近日,秭归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王某东因在其租住的房屋内容留他人吸毒,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东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7日、2021年7月23日、2021年8月3日,先后四次容留吸毒人员孙某在其租住的秭归县茅坪镇某出租房内,采用“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
秭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东多次容留他人在自己的租住屋内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考虑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王某东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依照我国刑法,为他人吸毒、注射毒品提供场所,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涉案数量多少,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处罚。
法官提醒:本案中被告人王某东今年不到28岁,本应是拼搏事业的年纪,一次沾毒,终生戒毒。大家一定要以此为戒,正值青春年少,不要让毒品断送了自己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