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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旁听庭审敲警钟 共上警示课!

时间: 2024-06-20 09:37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必会受到法律严惩。近日,秭归法院刑事庭邀请橘颂社区居民旁听了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件庭审。

王某某(化名)与李某某(化名)二人的橙子树田相邻,王某某常年借道通过李某某橙子树田去往自家田地。2023年6月,李某某认为自家橙子树新芽被王某某折断而堆砌石头、竹竿等障碍物拦于路边,致使王某某无法顺利通过。二人就此问题多次协商无果。2023年12月,李某某经过王某某家门口院坝时,王某某乘其不备持钉耙连续击打李某某头部两次,致李某某当场倒地,随后王某某被其家人拦住。2024年3月,经鉴定,李某某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局灶性大脑挫伤伴血肿、失语、不完全偏瘫、颅骨凹陷性骨折,构成重伤二级。

“被告人王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使被害人重伤二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公诉人铿锵有力地宣读了起诉书,并就指控某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进行了举证。

庭审中,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展开,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因案件复杂,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整个庭审现场气氛庄严,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旁听人员神情专注,悉心聆听,“沉浸式”旁听了庭审全流程,直观了解了法院审判工作。“通过本次庭审观摩,既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又深刻体验到了庭审程序的规范严谨和法律的威严。”“极端行为只会害人害已,遇到问题我们一定要冷静思考,寻找正确的解决办法。”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说道。

法官提醒,王某某和李某某积怨并不深,王某某可以寻求解决的方法和途径也有很多,但却偏偏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自己也付出了惨痛代价。如果凡事都采取暴力方法,只会使自己身陷囹圄,坠入犯罪的深渊。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当文明人,做文明事,切莫因为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悔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