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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儿子看病成难 多方协调法院真情办案

时间: 2016-11-29 16:11

父母离婚儿子看病成难 多方协调法院真情办案

 

近日,秭归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原告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还取得了维护稳定的社会效果。

原告商某系刘母和商父的婚生子。2010年,刘母与商父调解离婚,商某由商父抚养。同年,商某时常出现精神失常、胡乱打人的情况,后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离婚后,商父忙于生计,刘母对商某实际上承担了更多的抚养义务,两人也因对商某的抚养和治疗问题,一直纷争不断。2016年8月,刘母以商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抚养费之诉。

立案后,刘母多次找到法院要求解决问题,并且有一次持刀到法院“讨要说法”。承办该案的法官在了解后发现,商某因为缺乏系统有效的治疗,在家发病频繁并且胡乱打人,同时刘母和商父生活贫困,无力保障商某得到长期治疗。鉴于事情紧急,为了彻底解决商某的治疗问题,秭归法院积极与县民政局、县合管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商某解决看病治疗问题。最后,县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将商某送往宜昌市优抚医院长期治疗。在解决商某治疗的问题后,刘某自愿撤诉,并对法院细致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