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容留他人吸毒也是一种犯罪行为!
(通讯员 詹国维)近日,秭归一男子因容留朋友在家中吸食毒品,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被告人郑某某家住秭归县郭家坝镇某村。2018年10月18日,被告人郑某某在其家中容留许某某、徐某、周某某、孙某某吸食毒品。同年11月,被告人郑某某在其家中容留许某某、徐某、孙某某吸食毒品。
秭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考虑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后,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自己吸毒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叫上他人一起吸毒则会触犯刑法”,毒品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吞噬着人们的肉体和灵魂,曾经,毒品给中华民族带来极其深重的灾难,今天,我们必须增强拒毒意识牢固防线,从我做起,切莫涉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