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橘运送途中惹纠纷 法官调解助产业发展
近日,秭归法院郭家坝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在转运脐橙途中而发生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强力保障柑农橙园产业的发展。
2017年12月,龚某欲出售脐橙,便请人组织附近包括鲁某在内的农民16人帮忙采摘脐橙并背运至货车。鲁某在采摘后的运送途中被树枝绊倒摔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鲁某向龚某索赔伤后经济损失,双方产生分歧,未达成赔偿协议。2018年5月11日,鲁某依法向秭归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核实了纠纷经过及损害后果,在了解案情后,为了不影响柑橘的下一步采摘和售卖,更为以一案教育周边村民,承办法官决定进村调解。承办法官从乡里乡亲的和谐发展关系切入,并从法理上为龚某分析了接受劳务一方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多方突破,为龚某做思想工作。鲁某及女儿女婿在调解过程中也表示愿意折中处理,自愿放弃一部分经济损失。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龚某当庭给付了赔偿款,双方也重归于好。
近年来,秭归法院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精品农业大县”建设,拓展审判职能,为以“一果两叶”(柑桔、茶叶和烟叶)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发展筑起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