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
(通讯员 张洲瑜)4月29日,秭归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松等16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2月至2020年8月期间, 被告人李某松、郑某奎、熊某海、高某明、蔡某军、王某、林某、周某飞、颜某、颜某敏、屈某刚、崔某兴、黄某、黄某龙、赵某山、李某山等16人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用麻将牌和扑克牌为赌博工具,先后在秭归县郭家坝镇、两河口镇、茅坪镇等地开设赌场。李某松负责整个赌场的管理和控制;王某、蔡某军、郑某奎、林某、熊某海等5人先后参赌、邀约参赌人员并参与抽头渔利;高某明负责赌博活动的发牌和抽头;颜某敏负责赌博活动的望风和勤杂服务;李某松、李某山、郑某奎、周某飞、颜某、屈某刚、崔某兴、黄某、黄某龙、赵某山等10人先后在赌场上“放码”(放高利贷)。李某松等人开设赌场累计抽头渔利数额40余万元,“放码”非法获利10余万元,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等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细致、全面的调查。16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请求法庭能从宽处罚。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