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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法院创新体制机制 人民法庭建设成效显著

时间: 2012-08-24 16:34

   

三峡秭归在线讯(通讯员 周平)8月24日,秭归县人民法院院长胡永传在秭归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所作的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得到了常委会的高度肯定和好评,21名组成人员参加对该报告进行测评,获满意票21张,会议通过了该报告。

第六次常委会会场

法院院长胡永传作专项报告

近年来,秭归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创新服务机制,减轻群众负担。实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将人民法院专网延伸到法庭,利用审判管理软件,采取法庭网上审查,立案庭网上审批的模式,直接受理标的在5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实行人民法庭直接办费,经财政部门同意,在法庭驻地的农村信用社设立了诉讼费管理专户,诉讼费的预交、结算、退费均可在法庭直接办理,减少了群众诉讼成本;加强诉讼指导,在法庭显著位置开辟公示栏,宣传栏,在村委会张贴《诉讼流程指南》,《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公开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举证须知及审理流程等,让当事人少走"弯路";推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网络视频庭审等便捷措施,方便群众行使诉权。

        二是创新审判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加强巡回办案,针对秭归山大人稀、交通不便的实际,在未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在小集镇设立巡回办案点,坚持对赡养、相邻权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类型案件一律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对有肢体、语言等残疾、特殊人群案件坚持巡回审理;加强便民速裁,制定了案件繁简分流办法和速裁工作规范,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积极推行简易程序裁判文书格式化。五年来,人民法庭组织到村委会、当事人家中、田间地头等开展调解、审判等7800余次,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510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6.32%,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3.19 天。

         三是创新司法救助,减轻群众诉累。对追索职工工资、"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和下岗工人、低保人员生活费及涉农案件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力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确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经申请,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对因暂时难以执行到位,经济完全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依法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五年来,各人民法庭共缓减免交当事人诉讼费80余万元,为105名困难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金 40余万元。

    四是推行司法公开,提高法庭工作透明度。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在开庭前发布开庭公告;除特别复杂的案件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邀请当地人民陪审员参加,五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313件,陪审率97.41%;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每月按一定比例将判决书报审判监督庭后,统一在法院网上公布。

         五是极推进"诉调对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近年来,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该院探索出人民法庭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司法、行政、群众自治组织力量,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诉调对接"工作模式。该模式推出后,得到了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该制度建立后,仅2011年以来,四个人民法庭已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732份,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

           六是创新法律宣传机制,积极开展司法宣传。利用每年12.4普法宣传日,开展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手册,解答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法庭负责人为部分镇直机关、中小学讲授法律课程,普及法律知识;扩大巡回办案范围,邀请人民调解员和群众旁听,选择典型案件,邀请媒体记者进行报道,"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五年来,人民法庭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120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000余份。

    此外,人民法庭的硬件建设,法庭干警队伍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多年来,法庭干警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