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五个进一步”加强改进司法作风
时间: 2013-01-09 08:17
(通讯员 洪凯)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1月6日,县法院积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提出“五个进一步”加强改进司法作风。
一是加强司法为民理念,丰富便民举措,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建立健全法院开放日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倾听民意,进一步推行“阳光司法”;三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系,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四是精简会议活动、文件资料,提倡“短”、“实”、“新”,拒绝“假”、“长”、“空”,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五是调研时突出重点,深入基层,明确目的,严明纪律,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实效。
本文转自三峡秭归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