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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多打一个“0”,速裁团队助追回

时间: 2021-05-13 08:42 来源: 秭归县人民法院


(通讯员 易万云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受理并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当事人转账时误将5000元转账打成了50000元,经过法院处理,“乌龙”转账得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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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案情简介2018年2月,赵某为购买挖掘机在湖北某机械有限公司交纳定金,后因多方原因赵某不再购买,湖北某机械有限公司允诺退还赵某定金5000元。但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实际转账支付时多打了一个0,误将50000元支付赵某。湖北某机械有限公司发现多支付45000元后随即向赵某追要。

面对“飞”来横财,赵某一拖再拖。事发距今已三年之久,仍下余15000元尚未返还,湖北某机械有限公司无奈之下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考虑原被告双方分处异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速裁团队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调解了该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释法明理,明确告知赵某无合法依据取得15000元构成不当得利,经原告催收仍拒绝返还该财物,已经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一致协议,赵某承诺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其不当得利15000元予以返还。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 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jpg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 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

法官说法: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原因而取得财产性权利或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的同时,也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义务人在得知自己没有合法依据而取得财产利益时,不得据为己有,应及时与权利人沟通,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