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诈金花,犯罪?悔不该当初,流泪!
微信诈金花,犯罪?悔不该当初,流泪!
——秭归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
(通讯员 马尚刚 孙蓓杰)微信作为一个开放式的交流平台,越来越多地被公众所接受。但微信和移动支付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3月20日,秭归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丁某某等11人利用微信群开设赌场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丁某某等11人通过微信组建“诈金花”赌博群,其中丁某某等5人涉案赌资均为人民币1515余万元,黄某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565余万元,颜某某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398余万元,杨某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950余万元,张某某等3人涉案赌资均为人民币561余万元。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其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出于好奇,我进了群里,一开始以为只是随便玩玩,没想到是个无底洞,赌注越下越大,最后发展到违反法律的地步,把自己送进了“铁窗”。希望大家从我们的事情中吸取教训,管住自己的好奇心,同时也要有防人之心,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随意透露给他人。”在威严的庭审面前,被告人惭愧地低下了头。
法官说法: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自由行”也需遵纪守法。微信红包若作为“营利”的工具,就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本案中 “赌场”的属性发生了变化,不再局限于现实生活中的地面赌场或棋牌室,网上赌场、用于赌博的微信红包群也包括在内。日常行为与违法行为往往只有一线之隔,法律意识淡薄是新型网络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面对网络中层出不穷的诱惑,公众在谨慎识别新型违法犯罪的同时,也应该谨慎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进陌生群。一旦发现身边的微信用户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法部门。